公告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关于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财政核补。主要职能: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药学技术人员备案,承担医药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考核认定及职称评审受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发证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工作;承担全省药品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等工作,承担药品信息咨询工作;承担有关科普宣传工作。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2021年普通高校、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

(三)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四)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七)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及省直驻上述各地事业单位岗位。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人员。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执行本中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下列应聘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制成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swzxrs@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的社保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告知。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在面试时持上述应聘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核。

五、面试

面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本中心统一组织到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

(三)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正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予以聘用。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8835235

监督投诉电话:020-37886392

 

附件: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2.《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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