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职称受理预约须知

为提高申报效率,合理分配受理时间,避免扎堆申报,今年起职称评定采取先预约后受理的方式,预约成功后方可到现场提交资料。为了您预约及申报顺利,请仔细阅读须知和指南内容。

一、预约方式

可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和“粤药师说”微信公众号两种方式进入职称受理预约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平台具有单人预约和批量预约功能,单人预约可按流程提示填写内容提交预约,批量预约可下载模板导入预约,一个申报人占用一个预约名额。

二、预约时间

1.根据网上预约基本流程,按申报级别预约,选择预约日期和时段,批量预约当前时段剩余号不足时,可自由选择是否顺延至下一时段(限当天)。

2.初、中级可预约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3月15日,高级可预约时间为2022年3月1日-31日。

3.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前1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大厅登记并等待叫号。 

三、预约实名制

1.预约采用实名制,请申报人或经办人务必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如与现场申报信息不符,不予受理。

2.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便于发送短信、线上叫号以及后续评审联系。

四、预约限制

1.同一人在受理期内不可同时预约不同级别,首次预约请准确选择申报级别,并按预约时段准时到达,过号不受理,并视为爽约。

2.预约时段当天不可取消预约,如需取消请提前一天取消。受理期内,有三次取消预约的机会(含爽约),超过次数系统将自动锁定无法再预约,请谨慎取消。

3.若发现存在恶意占用预约名额等行为,将列入预约黑名单,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五、注意事项

1.职称受理预约作为一项便民服务,不收取预约费用。

2.申报人自行安排好时间,确保预约时段申报流程处于“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评委会”受理环节。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并保证预约时段前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4.受理期内如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会随时调整,进大楼是否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请提前咨询020-37886888。

5.预约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020-37886366、37886903。

 

附件:职称受理预约指南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