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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顺利举办2024年第二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政策解读与实操技术培训班

为帮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下采用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的相关企业了解国家监管相关法规要求,共同构建良好的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省局药品许可上市持有人政策宣贯公益培训,我中心于4月18-20日在广州顺利举办2024年第二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政策解读与实操技术培训班。省药监局事务中心副主任邵燕华出席培训班并作开班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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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颁布施行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明确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对持有人的主体资格、权利与义务及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同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监管,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续落实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一处,行政许可处,药品检查中心,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及业内知名专家的指导与支持下,我中心聚焦目前MAH委托生产关键与难点问题,组织此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含MAH委托生产法规解读,《MAH委托生产现场检查》相关情况介绍及案例分析,持有人委托企业质量体系建立、产品技术转移、共线生产管理、药物警戒体系建立等。

本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政策解读与实操技术培训班共举办两期,全省共27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共约54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强化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严格委托生产质量管理、监督管理和许可管理的认识,帮助持有人更好地了解MAH委托生产的法律法规,督促持有人切实做好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保障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守牢人民用药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