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省药品监管局事务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021年12月9日上午,省药品监管局事务中心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叶永才到会指导,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朱思旭主持会议,事务中心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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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思旭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党的历史上第三个历史决议。全会《决议》同党的前两个历史决议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新时代更好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朱思旭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等形式,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随后,叶永才总监传达了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的相关情况以及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以及加强与中心党支部沟通交流的相关建议,进一步推进支部建设规范化。

最后,朱思旭书记对叶总监的指示和认可表示感谢,并对中心党员干部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加强学习意识,紧跟时代的步伐努力学习、终生学习。二要提升纪律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要增强创新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努力推进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四要树立平台意识,珍惜现有的平台,提高履职能力,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攻坚克难、勇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