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有效期内遗失补办流程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在有效期内遗失,需补办《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请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

一、提交材料

1、注册单位所在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登报内容包括姓名、证书名称、注册证编号、发证时间),提交完整的报纸原件一份;

2、注册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注册证编号、发证日期、具体遗失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补发证书申请书(对申请的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申请人需亲笔签名)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1、收到齐全申请材料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以邮寄方式寄出《执业药师注册证》,请注明收件人、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

2、《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遗失申请变更或注销的,除按执业药师变更或注销注册流程提交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上述刊登遗失声明报纸。

二、联系方式

收件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天誉商务大厦西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3楼1306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20-37886903